夾槍帶刀地搜尋我

 

在整個巴基斯坦,我是僅有的兩個作為基督徒的數學講師之一。我感謝主,靠著他的恩典,我把我的信仰分享給了大學裡凡是有興趣聽神的話語的穆斯林。但在1986年,巴基斯坦政府通過了一項褻瀆(blasphemy)法,295-C。任何受到此法律指控的人都可能被判處終身監禁或絞刑。

1986年9月24日,大學理事會(College Council)的五位資深教授為了審查打電話給我。他們想讓我皈依伊斯蘭。他們告訴我這對我來說是個千載難逢的機會;否則,任何事情都可能發生,也就是說,我可能被任何人殺死。那時我已經收到了公開的死亡威脅。但我把這個審查過程看作是與這些教授分享救贖信息的寶貴機會。因此我提出了一個問題:「如果我成為穆斯林,請告訴我在伊斯蘭裡誰是那位救主?因為我知道,除了主耶穌基督以外,再沒有救主。」

其中一位教授回應說,伊斯蘭的先知穆罕默德可以拯救我。我從古蘭經和聖訓中指出,穆罕默德對自己的救贖都沒有保證(古蘭經46:9「你說:「我不是破天荒的天使;我不知道我要遭遇甚麼,也不知道你們要遭遇甚麼,我只遵從我所受的啟示,我只是一個坦率的警告者。」」);那他怎麼能救我或其他人呢?另一方面,耶穌在約翰福音14:6說:「我就是道路、真理、生命;若不藉著我,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。」我向他們解釋這節經文,鼓勵他們接受耶穌作他們的主和救主。

教授們不喜歡我的回答,使用褻瀆法對我提起訴訟。第二天,他們組織所有學生抵制我的課,並在馬路上舉行示威。一些朋友警告我立即離開我的房子;否則我會被殺的。所以我躲藏起來。5000多名學生組成的暴徒,以及許多人拿著手槍和匕首,四處找我。

因為這是第一起這種性質的案件,它得到了廣泛的媒體關注。許多基督徒為我禱告和禁食;一些人還在馬路上表達抗議。感謝神的恩典,我逃離了這座城市,躲藏起來,躲避員警和激進的穆斯林。

【在150名基督徒領袖的干預下,與巴基斯坦總統安排了一次會面。】對此,總統回應,因為這是他所開創的法律下出現的第一起此類案件,所以不能取消。然而,他承諾會推遲。

那次會面之後,員警不再追捕我,但我不得不躲藏了近10個月。1987年,我終於從巴基斯坦逃到了澳大利亞。

在澳大利亞,我在昆士蘭大學(University of Queensland)教數學,並繼續規勸穆斯林有關伊斯蘭的真正本質和耶穌的好消息。結果維多利亞州伊斯蘭議會(Islamic Council of Victoria)把我告上法庭,讓我閉嘴。他們在維多利亞州的法庭上贏了這個案子,但我感謝神,我們在最高法院贏了。言論自由才是更大的勝利—講真話的權利。

 

丹尼爾·斯科特(Daniel Scot)

【這篇文章最初發表在2014年基督教歷史(Christian History)第109期】

丹尼爾·斯科特(Daniel Scot)是國際易卜拉欣事工組織(Ibrahim Ministries International)的負責人。

 

這篇文章翻譯自Daniel Scot的在線文章「Searching for me with pistols and daggers」

https://christianhistoryinstitute.org/magazine/article/searching-for-me-with-pistols-and-dagger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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