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督教的基本教義

馬特•司里克(Matt Slick)https://carm.org/matt-slick

2008年11月23日

聖經本身揭示了那些對基督教信仰(https://carm.org/dictionary-faith)來說至關重要的教義(https://carm.org/dictionary-doctrine)。這些教義是1)基督的神性,2)靠恩典得救,3)基督的復活,4)福音,5)一神論。聖經說這些教義是必不可少的。盡管還有許多其他重要的教義,但聖經(https://carm.org/dictionary-Scripture)聲明這五種教義是不可或缺的基本教義(我稱它們為主要的基本教義,因為聖經宣稱它們是必不可少的)。一個未得重生的人(也就是摩門教徒或耶和華見證人,無神論者,穆斯林)否認這些基本教義中的一項或多項。請注意,還有其他從經文中衍生出的教義,也變得不可或缺,而三位一體(Trinity)(https://carm.org/dictionary-trinity)就是其中之一。

1. 基督(https://carm.org/dictionary-christ)的神性

  1. 耶穌是有血有肉的神(道成肉身)(約翰福音8:58和出埃及記3:14)。另外參見約翰福音1:1,14;10:30—33;20:28;歌羅西書2:9;腓立比書2:5—8;希伯來書1:8。

 

  1. 約翰一書4:2—3:「凡靈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,就是出於神的。從此你們可以認出神的靈來。凡靈不認耶穌,就不是出於神。這是那敵基督者的靈。你們從前聽見他要來。現在已經在世上了。」

 

 

上面的經文需要

  1. 用約翰福音1:1,14(也是由約翰寫的)來進行相互對照,他在約翰福音中指出,道就是神,並且這道成了肉身。
  2. 約翰一書4:2—3是說,如果你否認耶穌是成了肉身的神,那麼你就是屬敵基督的靈。

2. 約翰福音8:24,「所以我對你們說,你們要死在罪中,你們若不信我是基督,必要死在罪中。」

 

3. 耶穌說,如果你不相信「我是(I am)」(我所說的那位基督),你將死在自己的罪中。在希臘文中,「我是」(I am)的原文是「ego eimi」,意為「我就是」(我所是)。這些同樣的詞也被用在約翰福音8:58,耶穌說:「…還沒有亞伯拉罕,就有了我。」【原文意為,我就是(存在)了,或就有了我,譯者注】他通過引用出埃及記3:14宣稱自己擁有這神聖的頭銜。

 

      1. (希臘文)《七十士譯本》(Greek Septuagint)(Septuagint,希臘文《舊約全書》)是在公元前250年左右由猶太人將希伯來語的舊約翻譯成希臘語,他們將出埃及記3:14譯為「ego eimi」,我是(自有永有)。

  1. 耶穌是信心的正確對象。

 

  1. 僅僅有信心(信仰)並不足夠。信心是否有效取決於你信仰的對象是誰。你必須將你的信心放在對的人身上。邪教(狂熱崇拜)帶有錯誤的信仰對象(虛假的神);因此,他們的信心都是沒有用的—無論他們(看上去)多麼虔誠。
  2. 如果你所信靠的是一位上師(guru),一位哲學家或一位過去的老師(而不是耶穌),相信這樣就能使你在審判日擺脫罪,那麼無論你的信仰多麼真誠或堅定,你都將遇到大麻煩。你可能有很高的信心,但是那又如何呢?對虛假事物的信仰與完全不信仰任何事物具有相同的效果。
  3. 基督神性的教義包括:

    1. 三位一體—同一位神(God)存在於三個位格(person)中:父,子和聖靈。它們都是永遠共存的,並且具有相同的性質。

    2. 一神論—在所有存在中只有一位神(以賽亞書43:10;44:6,8;45:5,14,18,21,22;46:9;47:8)。摩門教徒相信,世界上有許多神存在,盡管他們只事奉和崇拜一個。因此,他們是多神論者,所以將他們排除在基督教陣營之外。

  1. 基督的位格結合(神人合一)(hypostatic union,基督二性聯合)—耶穌既是神(https://carm.org/dictionary-god)又是人。

    1. 基督的獻祭是足夠的—基督的犧牲完全足以償還世人的罪孽,任何人想要得救,也唯有通過耶穌的獻祭。

    2. 從神的角度來說—只有對神獻上一個完美的獻祭,才足以將我們從罪惡中清洗出來。這就是為什麼作為成了肉身的神,耶穌為我們而死的原因。

      1. 祂必須為世人的罪而死(約翰一書2:2)。只有神才能做得到。

 

3. 從人的角度來說—耶穌必須是人,才能為人獻上為祭。

 

      1. 作為一個人,祂可以成為神與人之間的中保(Mediator)(提摩太前書2:5)。

  1. 5. 這意味著耶和華見證人,國際之道(The Way International),伊斯蘭等宗教都不屬於基督教的範疇。

2. 靠恩典(https://carm.org/dictionary-grace)得救

  1. 「你們得救是本乎恩,也因著信,這並不是出於自己,乃是神所賜的。也不是出於行為,免得有人自誇。」(以弗所書2:8—9)。

  1. 「你們這要靠律法稱義的,是與基督隔絕,從恩典中墜落了。」(加拉太書5:4)

    1. 這節經文及其上下文清楚地表明,如果你相信自己因信心和行為而得救,那麼你根本就沒有得救。這是異端邪教中的常見錯誤。因為他們有一個虛假的耶穌,所以他們有一個虛假的得救教義。(閱讀羅馬書3—5和加拉太書3—5)。

    2. 你不能在神的工作基礎上加添別的。加拉太書2:21說:「我不廢掉神的恩。義若是藉著律法得的,基督就是徒然死了。」

  1. 「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,因行律法,能在神面前稱義。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。」(羅馬書3:20)。

    1. 「惟有不作工的,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,他的信就算為義。」(羅馬書4:5)

    2. 「這樣,律法是與神的應許反對嗎?斷乎不是。若曾傳一個能叫人得生的律法,義就誠然本乎律法了。」(加拉太書3:21)

  1. 得救不是摩門教所宣稱那樣的普遍復活。而是從神的公義審判中得救。此外,得救,是罪的赦免,唯有依靠信心才可以實現(羅馬書4:1—11)。

  2. 羅馬天主教拒絕通過惟獨信靠基督而單單地因著恩典得救。因此,羅馬天主教在基督教之外。

3. 基督的復活(https://carm.org/dictionary-resurrection

  1. 「若基督沒有復活,我們所傳的便是枉然,你們所信的也是枉然。」(哥林多前書15:14)。「基督若沒有復活,你們的信便是徒然。你們仍在罪裡。」(哥林多前書15:17)

  1. 否認身體的復活,就是否認耶穌的工作對父神是令人滿意的獻祭;這會意味著耶穌是朽壞的,需要留在墳墓裡。但是,他沒有留在墳墓裡,因為他的獻祭是完全的。

  1. 這些經文清楚地表明,如果你說耶穌沒有從死裡復活(在他死去的那同一個肉身中—約翰福音2:19—21),那麼你的信心就毫無用處。

  2. 耶和華見證人和穆斯林否認耶穌的身體復活。因此,他們不屬於基督教。

4. 福音

  1. 「但無論是我們,是天上來的使者,若傳福音給你們,與我們所傳給你們的不同,他就應當被咒詛。我們已經說了,現在又說,若有人傳福音給你們,與你們所領受的不同,他就應當被咒詛。」(加拉太書1:8—9)。

    1. 加拉太書中的第8和第9節經文是一個自我聲明的陳述,你必須相信福音。福音的全部內容都是關於耶穌是成了肉身的神,祂為罪而死,從死裡復活,並白白地將永生的禮物賜給那些相信的人。

    2. 此外,若不聲明耶穌是以肉身顯現的神,就不可能正確地表達福音信息,參見約翰福音1:1,14;10:30—33;20:28;歌羅西書2:9;腓立比書2:5—8;希伯來書1:8。

  1. 哥林多前書15:1—4定義了福音是什麼:「弟兄們,我如今把先前所傳給你們的福音,告訴你們知道,這福音你們也領受了,又靠著站立得住。並且你們若不是徒然相信,能以持守我所傳給你們的,就必因這福音得救。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,第一,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,為我們的罪死了。而且埋葬了。又照聖經所說,第三天復活了。」

    1. 這些經文內有這些基本教義:基督是成了肉身的神(約翰福音1:1,14;10:30—33;20:28;歌羅西書2:9);救恩是憑著信心接受的(約翰福音1:12;羅馬書10:9—10);因此,(得救)是依靠恩典的;在第4節中提到了復活。因此,這福音信息中自動包含了基本教義。

5. 一神論

  1. 只有一個神存在(出埃及記20:3;以賽亞書43:10;44:6,8)。

  1. 「除了我以外,你不可有別的神。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,也不可作什麼形像仿佛上天,下地,和地底下,水中的百物。不可跪拜那些像,也不可事奉它,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。恨我的,我必追討他的罪,自父及子,直到三四代,愛我,守我誡命的,我必向他們發慈愛,直到千代。」(出埃及記20:3—6)

    1. 我們可以看到,對於那些不跟隨真實而永活的神的人,神會審問那些人的後裔的罪孽。

3. 例如,摩門教不是一神論。摩門教教義說,有很多神,但只有一個神被崇拜。因此,摩門教不屬於基督教。

次要基本教義

次要基本教義是必不可少的真理,但是否認這些基本教義,並沒有自稱的懲罰—然而,它們仍然對基督教信仰是至關重要的基本重要。再一次舉例來說,耶穌說自己是道路,真理和生命,除了藉著祂,沒有一個人可以到父那裡(約翰福音14:6)。我稱其為次要基本教義,因為否認這樣的教義,沒有與其相關的懲罰。然而,這是絕對真理的陳述,是不可否認的基本的基督教教義。

  1. 耶穌是得救的唯一途徑。

  1. 「耶穌說,我就是道路,真理,生命。若不藉著我。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。」(約翰福音14:6)

  1. 耶穌宣佈,祂是去往父神那裡唯一的方法。否認這個,就是否認耶穌所說的話。

  1. 耶穌從童貞女出生。

    1. 「說,必有童女,懷孕生子,人要稱他的名為以馬內利。(以馬內利翻出來,就是神與我們同在。)」(馬太福音1:23)

 

  1. 沒有從童貞女出生,我們就無法證實耶穌作為神道成肉身的教義,這會使耶穌在上面的約翰福音8:24中所說的話處於危險境地,耶穌在約翰福音8:24中說:「所以我對你們說,你們要死在罪中,你們若不信我是基督,必要死在罪中。」

 

  1. 三位一體的教義

    1. 馬太福音28:19,「所以你們要去,使萬民作我的門徒,奉父子聖靈的名,給他們施洗。(或作給他們施洗歸於父子聖靈的名)」(另見,馬太福音3:16—17;哥林多前書12:4—6;哥林多後書13:14;以弗所書4:4—6)。

    2. 盡管這一教義並沒有通過某一單節經文本身所明確表示,但卻被暗示出來。通過查看整部聖經,三位一體的教義可以有系統地總結出來。然而,它是關於神的本質的經文啟示的恰當表達。

    3. 摩門教,耶和華見證人,伊斯蘭,國際之道等都否認三位一體。

關於作者

馬特•司里克(Matt Slick)(https://carm.org/matt-slick)是基督教護教學和研究事工的主席和創始人。

這篇文章翻譯自Matt Slick的在線文章「Essential Doctrines of Christianity」

https://carm.org/essential-doctrines-of-christianity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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